台灣太陽光電的環境損益帳(下):累積減碳成效、回收制度與政策建議
五、全台灣太陽光電的累積減碳成效
5.1 已裝置容量與年度發電量

截至 2024 年底,台灣太陽光電:
| 項目 | 數據 | 等效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總裝置容量 | 14,281 MW | 相當於 7 座核能機組 |
| 年發電量 | 約 152.96 億 kWh(15.3 TWh) | 可供應超過 400 萬戶 家庭一年用電 |
| 占台灣總發電量比例 | 約 12% | 已成為第二大電力來源 |
5.2 年度避免排放
以台灣電網基準(0.474 kg CO₂/kWh)計算:
- 年度避免排放 = 152.96 億 kWh × 0.474 kg/kWh
- ≈ 725 萬噸 CO₂-eq/年
🌲 具體化的比喻
725 萬噸 CO₂ 相當於約 18,000 座大安森林公園 的年吸碳量,或近 150 萬輛汽車 的年排放量。
若以燃煤基準(820 g/kWh)計算:
- 年度避免排放 ≈ 152.96 億 kWh × 0.82 kg/kWh ≈ 1.25 億噸 CO₂-eq/年
5.3 展望 2030:政策目標下的潛在效益

台灣政府目標 2030 年達 40% 再生能源、太陽光電貢獻約 20 GW。若達成目標:
| 項目 | 數據 |
|---|---|
| 額外 PV 裝置 | 約 6 GW |
| 預期年發電量增加 | 約 90–100 億 kWh(9-10 TWh) |
| 額外年度減碳 | 約 370–500 萬噸 CO₂-eq |
綜合既有 + 規劃容量,台灣太陽光電到 2030 年有機會年均減碳超過 1,000 萬噸 CO₂-eq,相當於約 200 萬部轎車一年的排放。
六、環境污染與有毒物質評估
6.1 製造階段污染對標

相較傳統電廠,PV 製造階段的污染風險相對較低,但仍需審慎管理:
| 污染物 | PV 製造排放 | 燃煤電廠排放 | 比值 |
|---|---|---|---|
| 汞(Hg) | 微量(< 0.1 g/GWh) | 15 g/GWh | 1:150 |
| 硫氧化物(SOx) | 微量 | 800–1,500 g/GWh | 1:1000+ |
| 氮氧化物(NOx) | 微量 | 200–400 g/GWh | 1:500+ |
| PM2.5 | 微量 | 200–500 g/GWh | 1:1000+ |
⚡ 結論
即便考慮 PV 製造中的微量有毒物質(主要來自上游矽料冶煉),其排放濃度仍低於燃煤電廠 2-3 個數量級,且集中在少數工業區,更易控制與回收。
6.2 台灣回收制度進展

為應對未來廢棄模組潮,台灣環保署與經濟部自 2020 年起實施強制回收制度: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回收清除處理費 | 設置業者每 kW 預繳 1,000 元新台幣 |
| 回收機構 | 經環保署核准的專業廢棄物處理公司 |
| 資源化目標 | 玻璃、矽晶、金屬等分離回收再利用 |
| 預估廢棄量 | 2032 年約 5 萬噸、2039 年約 10 萬噸 |
現況挑戰:
- 2021–2023 年間,設置業者回收清理費未繳率達 40%
- 審計部已指出需加強執行
- 未來應納入「公告應回收廢棄物」,建立完整追蹤與罰則機制
6.3 循環經濟視角:工研院易拆解技術

台灣工研院開發的「易拆解太陽能模組」技術,已在基隆嶼、澎湖與台南示範場驗證:
| 傳統模組 | 易拆解模組 |
|---|---|
| 難以分離,低價值混合廢棄物 | 高效率分離,回收高價值再生材料 |
| 每 GW 回收價值約 12 億元 | 每 GW 回收價值約 24 億元 |
| 破碎處理為主 | 完整回收玻璃、矽晶片、鋁銅棒 |
額外環保效益:再生矽晶片相比新晶片,可減少 30–50% 的製造碳排。
七、科學結論與政策含義
7.1 每平方公尺太陽能板的環境評估總結

| 項目 | 數值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製造階段碳排 | 60–150 kg CO₂-eq/m² | LCA 國際標準 |
| 有毒物質排放 | 低於燃煤電廠 1–2 個數量級 | IPCC、Nature 研究 |
| 年發電量(南台灣) | 約 200 kWh/m²/年 | 台灣氣象局日照數據 |
| 壽命期減碳(30年) | 2.7–4.9 噸 CO₂/m²(視基準) | LCA 定量分析 |
| 碳回收期 | 1.0–2.0 年 | 實際計算結果 |
| 全生命週期淨減碳倍數 | 18–50 倍 | 製造排放 vs. 終生減碳 |
7.2 政策與決策建議

1️⃣ 環評與許可核發面
建議政府機構在太陽光電案場環評時,納入「完整生命週期碳足跡」及「淨減碳效益」的定量評估,而非僅審視施工階段影響。
具體數據:安裝 1 MW PV 系統(約 5,000 m²)將在 20 年內淨減碳約 10,000–20,000 噸 CO₂-eq,相當於種植 250,000–400,000 棵樹。
2️⃣ 回收制度完善
- 加強 2020 年起實施的強制回收制度
- 將太陽能板列為「公告應回收廢棄物」,確保追蹤與罰則
- 支持本土易拆解技術與循環經濟模式,逐步降低回收成本與環保風險
3️⃣ 製造端碳足跡標示
- 鼓勵進口模組製造商提供「産品碳足跡宣告」(Product Carbon Footprint Declaration)
- 優先採購低碳製造模組
- 台灣製造模組因電力結構優勢,應強調其環境優勢
4️⃣ 長期目標對齊
台灣 2030 年電力排放係數目標 0.319 kg/kWh,比現況低 33%。隨著目標達成,每度 PV 電力的淨減碳效益將進一步擴大,強化投資吸引力。
八、結語

太陽光電在台灣的推展,不僅是能源轉型的必要,也是環保的最優選擇。本文以 LCA 方法論與台灣實際數據量化得出的結論是:
🎯 核心發現
每平方公尺的主流晶矽太陽能板,雖在製造階段產生 60–150 kg CO₂-eq 的排放與少量有毒物質風險,但在台灣南部典型條件下,30 年內可淨減碳 2.7–4.9 噸 CO₂-eq,碳回收期僅 1–2 年。相比國際燃煤電力,PV 減碳效益為製造成本的 18–50 倍。
此外,隨著回收制度與循環經濟的完善,後續模組的環境成本將進一步下降。
因此,與其擔心 PV 製造污染,不如積極投資太陽光電,並確保回收體系健全,方為對台灣 2050 淨零願景負責的明智之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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❓ 常見問題 FAQ
Q: 太陽能板退役後可以回收嗎?會造成環境負擔嗎?
A: 可以回收。台灣自 2020 年起實施強制回收制度,設置業者須預繳每 kW 1,000 元的回收清除處理費。太陽能板主要由玻璃(約 75%)、鋁框、矽晶片、銅線等組成,這些材料都具有回收價值。工研院已開發「易拆解模組」技術,可將回收經濟價值提升一倍。
Q: 全台灣太陽光電每年可以減少多少碳排放?
A: 截至 2024 年,台灣太陽光電總裝置容量達 14.3 GW,年發電量約 153 億度,每年避免碳排放約 725 萬噸 CO₂,相當於 18,000 座大安森林公園的年吸碳量,或約 150 萬輛汽車的年排放量。
Q: 投資太陽能的環境效益有多大?
A: 每平方公尺太陽能板在 30 年壽命期間,可淨減碳 2.7-4.9 噸 CO₂,是製造碳成本的 18-50 倍。以 1 MW 系統(約 5,000 m²)計算,20 年內可淨減碳 10,000-20,000 噸,相當於種植 25-40 萬棵樹。這是一筆極具環境回報的「綠色投資」。
📚 參考文獻與數據來源
本文引用 50+ 篇同行評審文獻與官方統計數據:
- IEA-PVPS(國際能源署光伏協作計畫)2024 年 LCA Fact Sheet
- 多篇國際 LCA 同行評審論文
- 環保科研文獻(PV 製程化學品與重金屬排放評估)
- NREL、UNECE、Nature 等機構之生命週期評估報告
- 台灣台電公司、經濟部能源署、國家發展委員會官方統計數據
- 中央氣象局 30 年太陽輻射統計
- 台灣環保署「廢太陽光電模組回收服務管理系統」
- 台灣工研院「高效能易拆解太陽能光電模組」研究
本文由富豐能源團隊整理,科學嚴謹度符合機構級研究報告標準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