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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縣115年度家戶屋頂光電獎勵三方案:新設/汰舊換新每瓩3,000元、單一幢建築物累計上限30萬元;自發自用加裝ATS每瓩2萬元、單一幢累計上限200萬元。總獎勵經費3,500萬元,收件至115年10月31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