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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推動115年獎勵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施計畫,獎勵預算總額度新臺幣3,600萬元,每峰瓩獎勵3,000元,單一幢建築物累計上限30萬元,受理至115年12月1日止,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