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心工程系列|第 02 篇 本系列把工程細節轉譯成業主看得懂的品質判斷依據,每篇附驗收檢查點。
一、「我們有簽證」這句話,其實沒有回答任何問題
比價時幾乎每家廠商都會說:「放心,我們都有請技師簽證。」這句話聽起來很有保障,卻沒有回答三個問題:誰簽的(建築師、土木技師,還是結構技師)?簽的是哪一份文件(三種文件性質完全不同)?計算書裡算了什麼(用了什麼風速、什麼載重、基座怎麼錨定)?
多數屋主拿到一疊蓋滿章的文件,只能確認「有」,卻無法確認「對」。這篇文章的目的很單純:讓你看得懂那疊紙在講什麼,並知道該追問哪幾個欄位。
二、先分清楚:三份文件,不是同一件事
依現行《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》(公發布 民國 99/4/30,最新修正 民國 114/1/13),屋頂型光電在高度限制內雖可免請領雜項執照,但不是免除審查,而是改以「備查」把關。相關文件有三份:
| 文件 | 何時提出 | 法源 | 內容性質 |
|---|---|---|---|
|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免請領雜項執照簽證表(附件二) | 設置前送主管建築機關備查 | 第七條第一項 | 技師具名確認本案符合免照條件與結構安全 |
| 結構計算說明書 | 設置前,符合特定情形才需另附 | 第七條第二項 | 完整的載重、風力、構件與基礎計算過程 |
|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結構安全證明書(附件三) | 竣工後備查(另附工程完竣證明書) | 第八條 | 技師確認完工結構安全無虞 |
這裡是最多人誤會的一點:「有簽證表」不等於「有結構計算說明書」。
依第七條第二項,只有在下列任一情形才強制另附結構計算說明書:設置高度超過三公尺、設置仰角非固定、設置範圍超出建築物外牆中心線或其代替柱中心線、支撐架結合新設頂蓋。
換句話說,一般貼近屋頂面、固定仰角、不超出外牆中心線的住宅案場,法規上可能不要求檢附完整計算說明書——但技師仍須在簽證表上具名負責。這不代表「沒算」,而是:要不要把計算過程交給你,取決於你有沒有在合約裡要求。
關於這兩道備查關卡在防水議題上的意義(法規審的是結構安全,不是防水),我們在安心工程系列〈屋頂裝光電會漏水嗎?把「怕漏水」變成「可驗收」〉一文已有完整說明,本文不再重複。
三、計算書拆解:一份完整的結構計算書該有什麼
能源署公布的「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聲明書暨定檢表填寫須知」,明列了支架結構計算書至少應包含的內容。整理成白話如下:
| 計算書應載明項目 | 白話說明與重點 |
|---|---|
| 設計指引依據、設計方法、支架結構類型 | 用哪套規範算、支架屬平貼式/基座壓艙式/棚架式。前提寫錯,後面全部要重算 |
| 靜載重、活載重、地震力、風力、施工載重 | 屋頂光電最常被低估的不是重量,是風的上掀力——被吸起來比被壓垮常見 |
| 構件材料規格、標稱降伏強度、極限抗拉強度 | 用什麼鋼、強度多少,要能對得上現場實物與材質證明 |
| 銲材、螺栓、螺絲等接合物規格與強度 | 系統失效常是接點先鬆脫,而非鋼材斷裂 |
| 平面圖、立面圖、基座配置圖、基座錨定或接合扣件 | 施工現場依此照做 |
| 載重組合、結構分析、構件應力計算 | 這是「有算過」的實質內容所在 |
| 構件設計、接合設計、基座錨定設計、技師結構證明書 | 最終設計結果與具名文件 |
材料規格那一欄,正好對應本系列〈支架選材:沿海案場撐過20年的鋼材指南〉談的材質證明——計算書寫的規格、材質證明、現場實物,三者必須是同一件事。
而「基座錨定設計」對屋主最有感:依同一份須知,屋頂型基礎座應避免採用膨脹螺絲;採植筋工法者,須於植筋前先做拉拔測試取得報告,完成後再依整案植筋數隨機抽樣拉拔測試(抽樣依 ISO 2859-1),鑽孔深度須依技師要求且切勿貫穿樓地板。
四、風力到底怎麼算?把 5,400 Pa 和「設計風速」分開看
這是最常被混為一談的兩件事。
5,400 Pa 是「模組層級」的測試值。 依能源署設置聲明書規定,模組建議符合 CNS 61215-2:2022 測試規範並加測加強靜態機械負載試驗——正向(向下)與負向(向上)皆以 5,400 Pa 進行。它證明的是「這片模組與其鎖固方式撐得住這個壓力」。
設計風速則是「案場層級」的計算前提。 依同一份須知,風力設計應參考《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及解說》(現行版本為民國 103 年 12 月 3 日修正、104 年 1 月 1 日施行)及《CNS 16189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設計風載重估算指引》,考量結構樣態、當地基本設計風速與風載重估算,由技師簽證檢核。
基本設計風速的定義是:該地平坦開闊地況下、離地 10 公尺高、10 分鐘平均風速,對應 50 年回歸期。 依該規範分區,高雄市多數行政區(前鎮、小港、楠梓、左營、林園、大寮、岡山、路竹、茄萣等)屬每秒 37.5 公尺區;旗山、美濃、六龜、甲仙、那瑪夏等內陸山區則屬每秒 32.5 公尺區。
業主要記住的一句話:模組通過 5,400 Pa,不代表你家屋頂的系統就安全。兩者之間隔著一份計算書——技師要把當地風速、屋頂高度、地況與模組排布換算成實際受力,再回頭檢核支架與錨栓撐不撐得住。
也因此,同樣的模組與支架,在高雄沿海廠房屋頂與在美濃平房屋頂,合理的設計結果本來就不會一樣。
五、好做法 vs 需要提高警覺的做法
| 項目 | 值得信任的做法 | 需要追問的做法 |
|---|---|---|
| 簽證人 | 載明姓名、技師科別、開業執照字號,可查證 | 只說「有技師簽」,不提供簽證表影本 |
| 計算前提 | 載明採用之基本設計風速、地況、屋頂高度 | 無風速來源,或沿用他案數據未修改 |
| 材料一致性 | 計算書鋼材規格=出廠材質證明=現場實物 | 計算書寫一種規格,現場用另一種 |
| 基座錨定 | 明列錨定工法;採植筋者附拉拔測試報告 | 使用膨脹螺絲,或無任何錨定測試紀錄 |
| 鎖固管理 | 依設計扭力值鎖固並於鎖固後畫線標記 | 「鎖緊就好」,無扭力值、無標記 |
| 竣工文件 | 主動交付結構安全證明書與工程完竣證明書 | 稱「都送備查了」卻拿不出文件 |
六、業主檢查清單:拿到文件核對這四個欄位
- 欄位一|簽證人資格:是否為「依法登記開業或執業之建築師、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」,姓名、科別、執照字號齊全(第七、八條均有此要求)。
- 欄位二|設計風速與地況:基本設計風速是否對應你所在行政區(高雄市多數區為 37.5 m/s),地況與屋頂高度是否與現場相符。
- 欄位三|材料規格對照:計算書列出的鋼材與螺栓規格,與材質證明、現場實物三者一致。
- 欄位四|基座錨定與鎖固紀錄:錨定工法明列;植筋案件附拉拔測試報告;螺絲有設計扭力值與鎖固後畫線標記。
這四項都能「在紙上核對」,不需要工程背景。能被核對的承諾,才是承諾。
FAQ
Q:小系統(例如家用 10 kW)也要簽證嗎?
A: 依《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》第七條、第八條,備查文件的要求是依「設置行為」而非依裝置容量——只要屬於該標準第五條所定的設備,設置前就須檢附技師出具的簽證表送備查,竣工後也須檢附結構安全證明書與工程完竣證明書。是否另需結構計算說明書,才是看第七條第二項的四種情形。實際適用仍以所在地主管建築機關認定為準。
Q:簽證費誰出?
A: 目前並無主管機關統一規定的簽證費標準,實務上多由承攬廠商含在工程總價內。建議簽約前直接確認一句:「簽證表、結構安全證明書、工程完竣證明書的取得與備查,是否已含在報價內、由貴公司負責辦理?」把答案寫進契約,比事後爭執有效。
Q:沒簽證會怎樣?
A: 兩個層面。行政上,未依第七條、第八條完成備查,屬未符合免請領雜項執照的程序要件,主管建築機關得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處理;實務上更麻煩——竣工查驗與後續申辦需要這些文件,缺件會直接卡住流程,日後遇颱風受損或保險理賠也可能影響責任認定。這也呼應我們在〈屋頂光電真的是「颱風血滴子」?法規數據全面對照〉的主張:颱風後真正該問的,是「這個案場有沒有合法取得簽證」。
延伸閱讀
- 支架選材指南:沿海案場撐過20年,鋼材該怎麼挑?——安心工程系列,簽證算的是結構安全,材質決定的是二十年後還撐不撐得住。
- 送審代辦服務——結構計算書與設置聲明書的送審實務,由我們代為處理。
- 法規查詢——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與耐風設計規範的條文出處。
聯絡富豐能源
如果您手上已有其他廠商的報價單或簽證文件,想確認上述四個欄位是否齊全,歡迎把文件寄給我們,由我們協助檢視說明:
📞 電話:07-9766731
💬 LINE:@896mtfac
📧 Email:service@goodwill-energy.com
🌐 官網:www.goodwill-energy.com
本文為富豐能源「安心工程系列」第 02 篇。延伸閱讀:安心工程系列第 01 篇〈支架選材:沿海案場撐過20年的鋼材指南〉、第 09 篇〈屋頂裝光電會漏水嗎?把「怕漏水」變成「可驗收」〉、正名系列第 01 篇〈屋頂光電真的是「颱風血滴子」?法規數據全面對照〉。
資料來源:
- 《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免請領雜項執照標準》第五、七、八條及附件二、三、四(公發布 民國 99/4/30;修正 民國 114/1/13,經能字第 11358038950 號、台內國字第 1130815668 號令)——經濟部主管法規共用系統(查閱日 2026/08/24)
- 經濟部能源署「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聲明書暨定檢表格式」暨填寫須知——壹、設計圖說與結構計算書;貳、施工建議(土木工程、支架工程、太陽光電模組)(查閱日 2026/08/24)
- 內政部(現由國土管理署主管)《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及解說》(民國 103 年 12 月 3 日修正,104 年 1 月 1 日施行)及其「臺灣地區各地之基本設計風速」分區(查閱日 2026/08/24)
-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《CNS 16189 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之設計風載重估算指引》(經能源署設置聲明書須知引用)
- CNS 61215-2:2022 靜態機械負載試驗(MQT 16)與 5,400 Pa 加強靜態機械負載試驗——引自前述能源署設置聲明書須知
註:
- 《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及解說》現行公告版本為民國 103 年修正版,另有修訂研究(含風速資料更新)進行中;若日後公告新版,風速分區數值可能調整,實際設計以技師依公告現行版本計算為準。
- CNS 16189 之最新改版年份未於本文引用之官方文件中載明,本文僅引述其被援用之事實,不引用其條文數值。
- 簽證費行情、各縣市自治條例可能另有之附加規定,均無官方統計,本文不引用具體數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