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北市115年度太陽光電補助:兩大方案同步受理
臺北市115年度共有兩個局處辦理太陽光電補助,住宅與社區均有對應方案。產業發展局的私有房舍方案補助標準為全台最高之一(每峰瓩最高18,000元),環保局方案已進入第二階段,住宅與社區均仍受理中,期限見下。
⚠️ 本頁資訊查證日為2026-10-02。補助受理期間與預算餘額隨時可能因經費用罄而提前截止,送件前請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、環境保護局最新公告為準。
方案一:產業發展局 — 私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
主辦機關: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
計畫名稱:115年補助私有房舍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
受理截止:115年11月30日止(總額僅500萬,預算用罄即停)
補助標準(分級計算)
| 設置規模 | 補助標準 |
|---|---|
| 3至5峰瓩(部分) | 每峰瓩 18,000元 |
| 逾5至10峰瓩(部分) | 每峰瓩 14,500元 |
| 逾10峰瓩以上(部分) | 每峰瓩 13,000元 |
| 上限條件 | 內容 |
|---|---|
| 每案上限 | 最高 150萬元 |
| 補助比例上限 | 實際支用費用之 百分之四十九 為限 |
⚠️ 總補助額僅500萬元,申請率高時提前用罄,建議盡早送件。
注意事項
- 申請人如為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,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,應於申請文件內主動揭露身分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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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案二:環境保護局 — 住宅社區創能儲能節能補助
主辦機關: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
計畫名稱:115年住宅社區創能儲能及節能補助計畫(主辦: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)
受理期間:第一階段已結束(住宅至115年5月15日、社區至115年6月30日);第二階段自115年6月22日起受理,至115年10月15日或經費用罄為止,第二階段總補助金額720萬元
⚠️ 第二階段採「先線上抽取申請序號、再提送文件」辦理,須先至計畫網站取號。經費用罄即停止受理,請先確認序號取得狀況再備件。
補助標準
| 方案 | 補助比例 | 每案上限 |
|---|---|---|
| 方案A(社區,創能+儲能+節能) | 建置費 49% | 最高 100萬元 |
| 方案B(住宅,創能+儲能) | 建置費 49% | 最高 50萬元 |
| 方案C(住宅/社區,玻璃隔熱膜) | 每才上限 200元 | 每處最高 2萬元 |
本方案含太陽光電(創能)設備,需搭配儲能系統申請。
申請資格
- 曾於112至115年第一階段獲補助者,不得重複申請同一項目
- 儲能設備須與創能(太陽光電)搭配設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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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方案比較
| 產業局私有房舍 | 環保局社區創能 | |
|---|---|---|
| 對象 | 私有建築住宅 | 住宅社區(管委會) |
| 補助方式 | 分級每峰瓩計算 | 建置費比例 |
| 最高補助 | 150萬元 | 100萬元 |
| 截止日 | 115/11/30 | 115/10/15(第二階段) |
| 搭配設備 | 僅太陽光電 | 須含儲能 |
常見問題FAQ
Q:臺北市產業局每峰瓩最高18,000元,全台是否少見?
A: 是的,臺北市產業發展局的分級補助標準為全台前段班,3至5峰瓩部分每峰瓩18,000元,相當於中央標準(每瓩3,000元)的6倍。惟總額僅500萬元,先到先審,建議盡早提出申請。
Q:環保局社區方案如何申請?
A: 本方案主要對象為社區管委會,須同時設置創能(太陽光電)及儲能設備,建置費補助最高49%、上限100萬元。第一階段已結束,第二階段住宅(方案B,上限50萬元)與社區(方案A,上限100萬元)均受理至115年10月15日或經費用罄為止,須先線上取號再送件,若有意申請請立即聯繫富豐能源協助確認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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⚠️ 免責聲明
本文內容僅供參考,所有補助資格、金額、申請期限及審核結果均以各縣市政府最新公告及實際審核為準。申請前請務必至官方網站查閱最新資訊,或直接洽詢承辦單位確認。富豐能源不對因資訊變動所造成之任何損失負責。
